《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相关百科

数十万商标待选
总有一款适合你

直联卖家
透明零差价

知队长护航
全流程把控

避开注册风险
直达心仪商标

省去注册流程
专业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