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知买卖网!

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23、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否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
发布时间:2019-05-31 15:59:31  浏览:109  来源:知买卖网

不可以,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

|  相关百科

  热点推荐
 9、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
 4、版权的种类
 3、商标的构成要素
 4、商标的种类
 9、商标注册申请途径
 14、商标注册申请的重新提出
 11、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9、注册商标的变更
 3、版权的保护时间
 20、注册商标的转让
会员
中心
我要
我要
联系
客服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客服
热线

400-699-0426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