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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发布时间:2019-05-31 16:27:10  浏览:163  来源:知买卖网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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